喜見這則報導:有性別歧視意涵/法國公文 禁稱「小姐」
〔國際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〕忘了學法文時有關「小姐(mademoiselle)」與「女士(madame)」的區別吧!法國政府現在表示,女性的婚姻狀況不用跟外人交代,至少在法國政府的公文裡不用交代,因此往後政府文件不得使用「小姐」,需全部以「女士」取代。
法 國內政部辦公室21日下令,即日起,行政文書禁用「mademoiselle」一字。在此之前,女性不管是納稅申報或選票登記,都需註明自己是已婚的「女 士(madame)」還是未婚的「小姐(mademoiselle)」,不過男性就沒有這種問題,不管已婚或未婚,都稱為「先生(monsieur)」。 在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不婚、越來越多小孩由不婚伴侶所生的法國,女性填寫文件時還需註明已婚、未婚,實在與現實有些脫節。
女權人士 倡廢多年
女 權人士多年來一直倡導廢除「小姐」一字,因為他們認為「mademoiselle」有性別歧視,暗示某女性沒有性伴侶,因此內政部發表上述宣布之後,女權 團體一片叫好;女權團體也呼籲私人企業效法政府作法,因為在法國,即便是網路商店,都會要求女性註明自己是「小姐」還是「女士」。女權運動家穆瑞表示: 「mademoiselle一字源於『oiselle』,意謂『處女』或『笨蛋』。到哪裡我們都要告訴別人我們的婚姻狀況,男人就不用。」不過也有支持廢 除「mademoiselle」的人認為,這項宣布不過是選票考量,「我們沒那麼笨,我們知道選舉季節到了,所以我們會注意這會不會真的實施。」
法 國總理費雍並下令正式文書禁用「nom de jeune fille」(maiden name,出嫁前的舊姓),因為這個辭彙已「過時」,而且帶有「處女聯想」。費雍指出,這些改變將待「現有文件時效過後」才會生效,但他並未提及任何類似 英文「Ms(女士)」的替代字眼。
這是一件看似的小事,其實是一個觀念改變的一大步。
在美國,也很強調Mrs. Ms. 及Miss的正確使用。這其實就是一種透過簡單的慣性稱謂,對與你不相干的私事的干預。特別是對照於男性,只有用Mr.,更可對比出社會依然潛藏著對女性角色更多的窠臼印象,穩私侵犯,以及其對性狀態的隱諱聯想。
尤其不可思議的是,美國人對冠夫姓的普遍,實在是令人對這種人權形象的國家,竟然在這麼普及而明顯的事例中,展現無可置信及想像的保守及傳統。(不過,也許是因為他們對姓沒有明文規範,簡直和取名字一樣隨心所欲。也許因為美國人的名字雷同性太高,姓氏,作為標示是「這個姓王的Mary,而不是那個李的Mary」的功能性高於家族的標籤,所以也不覺得姓什麼有什麼特別的差別,以致也不必求改變,因為tha's your business,你們夫妻開心就好。小孩同學中還有姓氏是爸爸的加上媽媽的,自己再造個新的姓出來的)
不過,對於我這種入境沒問俗的移民人士,婚後依然保有自己的姓氏,也使他們有問不出口或不知如何稱呼的尷尬。
我在學校當義工媽媽時,老師就不知該如何稱呼我。如果叫我A太太,不知道身份合宜嗎? 如果稱呼我B小姐,一來好像會洩露了我並沒有對外公開的身份(我是否是單親媽媽? ),二來小朋友也不知道在說誰 。
小孩的鋼琴老師更有趣,她是由我給她的支票,認出我的姓與小孩不同,加上很少看到小孩的爸出現,因而暗自認定我是單親媽,多年來,她都稱呼我X小姐。一直到有一次演奏會看到我和小孩的爸聯袂出席,才旁敲側擊問小孩確認我們的婚姻現狀。
不過,對於女性稱謂的歧視,應該也有全球化的一致性 。在台灣雖然沒有Mrs. Ms. Miss的緊錮咒,但也有小姐,太太,女士等的階級歧視。
小姐,一般指的是未婚。太太是已婚,女士則是尊稱;
這些年,潛規則已經延伸為以貌取人的標籤:
小姐,是指外貌年輕的女性;
太太,指旁邊拎了個小孩的女性或洩露出老態或流露著大嬸氣質的女性;
女士,則是指保養有當或舉止貴氣的太太。
最不可原諒的是:近年來隨著服務業掘起,櫃姐年輕化,竟然還多了個稱謂:大姐!
這年頭,催人老的豈只是歲月,還有這一群不識好歹的路人甲乙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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